湖北省教育厅最新提示
发布时间: 2023-08-30 10:35:25

8月29日湖北省教育厅官网发布重要提示

事关全省大中小学以及幼儿园2023年秋季开学安全工作


2023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安全温馨提示

尊敬的家长:

为了让孩子平安、快乐、健康成长,现就有关安全事项提示如下,请您仔细阅读,共同保护孩子的安全。

一、健康管理

1.树牢并自觉践行“健康第一”理念,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,坚持良好卫生习惯,垃圾分类投放。做好孩子的健康监测,不带病到校学习。

2.不吃“三无”食品,不吃未清洗干净的食物,不喝生水。少吃高盐、高糖、油炸、熏制食品。

3.确保孩子充足睡眠时间,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,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,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。

4.选择安全运动项目,坚持适当体育锻炼,保持良好的、充沛的精力。

二、上下学安全

5.不迟到,不早退,不能按时到校或提前离校要请假;不去网吧、酒吧、歌舞厅、游戏厅等场所。

6.走人行道,靠右行;过马路走斑马线,走天桥或地下通道;不闯红灯,不翻越护栏;不在马路上、车辆周围玩耍。

7.乘校车,系安全带;到校时及时下车,小学生回家时见不到家长不下车;不坐三轮车、农用车等无客运资质的车辆,不顺搭陌生人的车辆。

8.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马路,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车;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、不听音乐,不走机动车道。

9.上下学要注意防范暴雨、雷电、冰雹等恶劣天气,避开或绕行易发泥石流、滑坡、塌方等灾害路段。

三、在校活动安全

10.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技能,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应急演练和安全教育活动,增强安全意识,提高防范技能。

11.上下楼梯、通行楼道要靠右慢行、不推挤,在食堂、礼堂等人多场所不拥挤,讲究秩序,避免踩踏。

12.不攀爬楼梯、走道、水池等区域的护栏设施,不到无护栏的平台玩耍,避免坠落。

13.遵守寄宿规定,不乱拉电线、不用明火,不留他人住宿,保持寝室干净通风,熟知逃生通道,会用消防器材;小学低年级一般不寄宿。

14.注意校内交通安全,不擅自进入停车场所等区域,警惕车辆视觉盲区。

15.遵守教育教学活动相关安全规范,遇到安全突发事件,按规定妥善处理,并立即向老师报告。

四、防溺水安全

16.不在江河湖塘等水边、亲水平台、工地水坑等区域玩耍、嬉闹。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,不在江河湖塘边洗手、洗东西、抓鱼虾、抓青蛙等。

17.不私自下水游泳,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,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,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,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。

18.发现同伴溺水,立即寻求成人帮助,或打110、120电话报警求助,不盲目手拉手或下水施救。

五、心理健康安全

19.积极进取、开朗乐观,多与老师、父母、同学沟通交流,积极参加学校集体活动。

20.遇到挫折不气馁,对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要学会寻求他人帮助。

21.不打架斗殴,不欺负他人,不抽烟饮酒,不打牌,不吸毒,不传播谣言,不参与迷信、邪教、传销等非法活动。

22.不沉迷网络游戏,不玩带有色情、暴力、自残等不健康内容的游戏,不轻信网络信息,不与陌生网友见面。

六、家校协作

23.学生不能按时到校要请假,提前离校要报批,家校沟通要及时。

24.家长积极履行监护责任,学习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,认真开展家庭安全教育,关注孩子的思想、情绪表现,及时帮助解决困难、化解困惑。

25.孩子节假日外出活动,家长要知去向、知内容、知归时、知同伴,提前强化安全教育,做好安全保障。 

26.根据国家“双减”政策要求,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、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(含线下和线上)。请以实际行动予以支持,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,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。

27.根据国家关于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要求,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产生文身动机和行为的,应当及时劝阻,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文身。请以实际行动予以支持,教育和帮助孩子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充分认识文身可能产生的危害,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,理性拒绝文身。

28.家长要积极支持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,增强安全工作合力。

 

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安全温馨提示

尊敬的家长:

为了让孩子平安、快乐、健康成长,现就有关安全事项提示如下,请您仔细阅读,做好孩子的安全保护。

1.树牢并自觉践行“健康第一”理念,引导孩子不共用毛巾、杯子,不随意用手揉眼睛,养成良好卫生习惯。做好孩子的健康监测,确保健康的前提下送园。

2.保持室内清洁、干燥,定期通风换气,不随意把室外不清洁、未消毒的物品带入室内,垃圾分类投放。

3.不让孩子食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饮食,少吃冰冻饮食,不暴饮暴食,少吃高盐、高糖、油炸、熏制食品。

4.保证孩子充足的睡眠,引导孩子适当锻炼身体,增强体质,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。

5.孩子应时刻在家长的视线与监管范围内,不把孩子单独留在室里、车内,不让孩子在无成年人陪同情况下外出活动。

6.不让孩子独自或结伴到马路边、水边、建筑工地等危险区域玩耍,防止交通、溺水等事故。

7.做好家庭阳台、平台等区域的安全防护。教育孩子不向楼下抛东西,不攀爬阳台、门窗或其他高处,谨防摔伤、坠落。

8.及时排查家中电线、燃气管道、电器、刀具及其他器械安全,防止触电、烫伤、煤气中毒、器械伤害等事故。

9.将易燃、易爆、易碎、有毒、锋利或其他对孩子身心有不良影响的玩具、物品保管好,不让孩子接触。教育孩子不随意把东西放进嘴、耳、鼻、眼中,不随意把东西套在头上和脖子上。

10.家中药品妥善放置,不让孩子随意触碰。不让孩子沉迷手机等电子产品。

11.教育孩子与小朋友友好相处。外出时,和孩子一起遵守交通规则、乘车规则,注意交通安全。教育孩子不擅自进入停车场所等区域,警惕车辆视觉盲区。教育孩子不逗打猫、狗等动物。

12.教育孩子不让其他人看、触摸、拍摄自己的隐私部位。

13.教育孩子不接受陌生人的食物、礼物,不把家庭信息告诉陌生人,被陌生人强迫带走时大声呼救并跑向人群密集处,与家人走散时应留在原地不动或向警察求助。

14.教育孩子熟知自己的姓名、园名、家庭住址及家长的姓名、电话、单位,遇到意外会求助,会表达清楚。

15.根据国家“双减”政策要求,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,严禁以学前班、幼小衔接班、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(含外语)培训。请以实际行动予以支持,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,促进孩子健康成长。


高等学校开学安全温馨提示

各位同学:

新学年已经开始,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,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,现将相关安全注意事项提示如下,请仔细阅读学习。

1.增强个人防护意识。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,坚持适度体育锻炼,践行良好卫生习惯,保持宿舍干净整洁。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,增强安全意识,提高防护技能。

2.注意人身安全防范。不私自下水游泳,严防发生溺水事故;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不乘坐无营运证或超载的交通工具,不无证驾驶机动车;有特异体质、特定疾病不能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,要及时告知学校和家长;学习、生活、情感等方面遇到心理困惑时,可向辅导员、班主任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寻求帮助。

3.遵守宿舍管理规定。外出锁好门窗,严禁夜不归宿,不得留宿他人在宿舍住宿,未经批准不得在校外租房居住;注意用电安全,不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,不使用大功率电器、劣质插座和劣质充电器,严禁将电动自行车电瓶拿回宿舍充电。

4.增强网络安全意识。警惕电信网络诈骗,抵制各类“刷单”行为,不出租、出售、出借手机卡和银行卡,不点击未知链接,不轻信陌生来电,不透漏个人信息,遇到转账汇款要多核实,发现有问题及时报警;防范各类“套路贷”,不参与网络不良借贷。

5.履行离校请假手续。有事离校须向班主任和辅导员请假、报告,经批准后方可离校,同时把个人去向及联系方式告知班长、舍友、家长;外出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;参加勤工助学、社会实践、求职择业等活动应告知学校和家长,谨防传销、邪教等非法组织诱骗。

来源:湖北省教育厅官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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